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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建行提取

发布时间:2017-09-15 11:36:09 来源: 十三分网

青岛公积金建行提取

半岛记者 于红靓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简化提取手续,市住房公积金将在岛城全面启动因偿还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使用网上营业厅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自2017年1月20日起,偿还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个人住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申请人提取业务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到公积金营业厅办理业务开通申请手续;二是申请通过后,即可登录网上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手续。

办理开通手续:

1、办理条件:一是申请人的住房贷款本息至业务申请日的上月,已至少偿还一期;二是持有状态正常的公积金联名卡;三是已开通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若未开通,可现场一并申请开通);四是借款人同意授权查询本人征信报告。

2、提交材料: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原件(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换看明细原件、结婚证原件(借款人配偶申请办理的)。

3、办理地点:可就近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处办理。

4、友情提示:鉴于该业务上线初期可能迎来的受理高峰,公积金中心提醒广大职工,可通过关注“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各营业厅业务受理排队情况,妥善安排办理时间,灵活选定办理网点。

青岛公积金建行提取

?? 半岛记者 于红靓 报道

以往,职工贷款卖房后,在一个年度内,最多允许申请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而且必须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自助取款显然就方便了许多。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雪燕做客某访谈节目时介绍,从2017年1月份开始,在建行办理商贷的市民可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公积金还款。这在全国属于首创。

李雪燕介绍,目前以建设银行为试点,前期需要公积金营业大厅办理相关手续,联网之后做一些验证。以后只要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可不受提取次数限制的进行网上自助支取。试点运行顺畅之后,2017年1月份会正式在建行全面铺开。

那么自助提取在额度上有没有限制?李雪燕介绍,这要和商业贷款的还款额相挂钩。与还款数额有关,比如上个月已经还款2000元,通过公积金系统比对,证实上个月已经还款,那么这个月可以再提取2000元。

对于网友“为何只有建行可以”的提问,李雪燕表示,因为是全国首创,没有经验借鉴,又因为建设银行业务量比较大,使用建行贷款的人较多。如果在建行的试点进展顺利,这项功能会扩大范围,会逐步推广到其他合作银行。

[编辑: 刘晓明]

青岛公积金建行提取

1月10日上午,山东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自2017年1月20日起,偿还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对申请人而言,网厅商贷自助提取业务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到公积金营业大厅办理业务开通申请手续;二是申请通过后,即可登陆青岛公积金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提取手续。

办理开通手续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办理条件:一是申请人的个人住房贷款本息至业务申请日的上月,已至少偿还一期;二是持有状态正常的公积金联名卡;三是已开通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若未开通,可现场一并申请开通);四是借款人同意授权查询本人征信报告。

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原件(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结婚证原件(借款人配偶申请办理的)。

可就近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处办理。

提取资金当日到账

鉴于该项业务上线初期有可能迎来受理高峰,公积金中心提醒广大职工,可通过关注“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各营业大厅业务受理排队情况,妥善安排办理时间,灵活选择办理网点。

网上自助提取业务开通后,职工可在工作日8:30~16:30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灵活自助办理商贷提取业务,提取资金将于当日划入职工本人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次数不受限制

提取金额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执行,即: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并以本人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为限。同时,不受提取次数限制。

有望延伸至手机微信客户端

该项业务启动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银行提供的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款信息(不含提前还款金额)定期更新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为了不影响申请人的网上提取业务办理,申请人要按照住房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职工若想了解更为详尽的业务办理指南,可拨打12329客服热线、登陆青岛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或关注“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将积极与各大银行沟通对接,逐步扩大网厅商贷合作银行范围,并将业务功能由网厅电脑端延伸至微信公众号移动端。同时,在目前工作日8:30~16:30办理网厅自助提取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推行7*24小时网上业务提取,为广大职工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

延伸阅读 网厅商贷支取业务常见问题

(一)办理商贷网厅提取业务,必须到缴存公积金的管理处办理吗?夫妻双方都需要办理网厅还贷提取业务的,是否需要到同一管理处办理?

答:借款人及配偶应同时持办理要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一管理处申请开通网厅商贷提取业务。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同时到场办理的,借款人需要首先开通网厅商贷提取业务后,配偶才可分别持相关材料到任一管理处办理。

(二)借款人没有公积金或不申请开通网厅商贷提取业务,配偶需要开通网厅还贷提取业务时,需要夫妻双方都到现场进行办理吗?

答:夫妻双方需要同时到同一管理处现场办理开通手续。借款人现场授权查询个人征信报告后,配偶才可办理业务开通手续。

(三)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同时到场申请开通网厅商贷提取业务的,应分别持哪些材料办理?

答:1、申请人为第一(主)借款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及还款明细原件。

2、申请人为第一(主)借款人配偶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及还款明细原件、结婚证原件。

3、申请人为具有房屋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原件及还款明细原件、房屋共有产权证明(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4、申请人为具有房屋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配偶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原件及还款明细原件、房屋共有产权证明(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本人无法现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一(主)借款人开通商贷网厅提取后,其他申请人才可申请办理。(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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